交钱的时候业务员说如果选址不成功可以退定金,想退的时候业务员辞职了,1.4万元定金至今未退还。
29岁的陈先生是西安人,2018年10月和西安天彩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同,欲加盟开一家老潼关肉夹馍店,10月18日交了1.4万元定金。“交钱的时候业务员说如果选址不成功可以退定金,还给我手写了一份情况说明,只是没有加盖公章。”陈先生说,“从去年交钱至今,公司工作人员带我去西安好几个地方选址,但都没有很合适的商铺,今年12月初,我想着既然没有合适的店铺,就不开店了,想退回这1.4万元,但是当时接待我的业务员辞职了,现在公司一直推脱,就是不给退钱。”
陈先生提供的西安天彩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收款收据显示:2018年10月18日收到陈先生1.4万元加盟费,而该“情况说明”显示:客户陈先生到公司考察并合作项目,如若后期找不到合适铺子,项目可转海南,也可退定金(1.4万元)。
记者看到,该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一旦选址行为开始,乙方无权终止合同履行,否则,除定金外,甲方有权扣除提供选址付出的相应资源成本,该成本不低于合同总价款的35%。”
“我现在就是只付了1.4万元定金,没付任何签约费。”陈先生说,“没有合适的店铺肯定不想加盟了,就没有再付签约费,可现在定金也要不回来。”
12月30日下午,华商报记者联系了西安天彩粮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负责人侯先生,他表示,“陈先生的这一情况我是知情的,一直由我负责,现在公司正在协商解决,什么时间能出协商结果还不确定。”
华商报记者 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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